本公司於112/10/25首次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。
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,得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 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。
(一)整體董事會問卷含括下列五大面向:
一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二、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
三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。
四、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。
五、內部控制。
(二)董事成員問卷含括下列六大面向:
一、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二、董事職責認知。
三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四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
五、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六、內部控制。
(三)功能性委員會問卷含括下列五大面向:
一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二、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。
三、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四、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
五、內部控制。
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;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。
相關辦法請詳【公司規章制度-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