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設置董事五至九人,均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,任期均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董事會運作依法令、公司章程、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 董事會成員組成就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,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,擬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,依性別、年齡、專業背景知識及產業經歷等辦理。